据新华社电(记者王思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教司司长贺兴东说,我国将制定中药知识产权保护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某些制约和影响中药专利保护环节的对策研究。
贺兴东在23日举行的2004国际医药卫生产业发展大会上介绍说,2003年我国中药工业总产值达801亿元,占医药产业的20.8%,中药产品已出口到130个国家和地区。但近年来,国际上一些著名制药跨国公司加强了对中药知识产权的占有,一些国外科研机构和企业,利用其先进技术和充裕的资金从我国独有的中药材中提取有效成分,在我国申请一些新发现新用途的专利保护,有的干脆借助我国已经取得的研究结果,稍加验证,就在国外甚至我国申报专利,对我国中药产业的持续发展带来很大影响。
而另一方面,我国科技界、企业界却对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巨大价值和潜在效益认识不足,还没有能够从维护国家发展主动权和市场竞争主导权的高度认识知识产权的战略意义,一些制度也不利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原创性专利还不够多,知识产权的流失比较严重。
贺兴东说,目前必须研究切实可行的对策,增强中医药从业者的知识产权意识,改变过去存在的“重论文、轻成果,重奖励、轻专利”的倾向,从管理机制和制度上促进中药专利的产出,加强专利保护。同时对一些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特别是具有良好国际市场前景的中药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开发,应建立专门的国际专利申请基金,从资金上给予保障和支持。